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乌斯太分局开展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日常运行监管工作
发布时间:2023-02-01 浏览次数:0
近日,为落实排污单位主体责任,保证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正常运行,确保自动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完整、有效,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乌斯太分局多措并举促进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监管工作全面提升。
一是按照《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办法》检查要点,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安装及运营维护、数据上传、比对监测、运行台账记录等相关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切实压紧靠实排污单位主体责任,提升设备运维单位业务水平。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排污单位及时进行整改,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现场复核。
二是督促排污企业严格执行《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试行)》及《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中的日常运行维护要求,保证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减少设备故障率。
三是对多次出现“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非现场监管电子督办平台”网络反馈数据异常的企业开展现场调查,根据在线监测数据异常情况进行分析研判,核实相关情况,涉及环境违法行为的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下一步,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乌斯太分局将继续强化自动监控设施相关技术的帮扶和现场监管,对企业进行相关政策宣贯,积极答疑解惑,同时严厉打击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环境违法行为,全面提升高新区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水平和自动监控数据质量,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