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高新区应急管理局行政审批窗口对内蒙古犇星化学有限公司重大危险源进行备案
发布时间:2023-07-19 浏览次数:0
为加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督管理,高新区应急管理局行政审批窗口对内蒙古犇星化学有限公司21000 吨农药产品及中间体项目一期年产10000吨三氯吡啶醇钠项目、年产27000吨高效农药原药及中间体项目一期新建5000吨2-氯-5-氯甲基噻唑项目和二期5000吨噻虫嗪项目、年产15000吨毒死蜱原药(水相法)、年产5000吨戊唑醇原药及年产10000吨戊唑醇中间体环氧物、年产10000吨硫酸钾项目,提交的五个四级重大危险源备案申请材料进行审阅。
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40号令)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进行审阅,经审阅符合要求,做出了给予备案的结论,下达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告知书并出具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