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布和生态沙产业示范区综合办公室多措并举优化跨省异地就医结算政策
发布时间:2023-08-09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强化医保经办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有效缓解参保患者异地就医而面临“往返奔波累、报销周期长、垫付资金多”等压力,乌兰布和生态沙产业示示范区综合办公室四项措施切实统一规范异地就医报销政策。
合理设置备案期。为保障参保人员就医、结算需求,示范区综办以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实际情况为依据,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登记备案后,未申请变更备案或未改变参保状态的,备案长期有效。备案有效期内可在就医地多次就诊并享受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实行特殊情况异地就医备案管理。发生急诊抢救时,参保人员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视同已备案,允许参保人员按参保地异地急诊抢救相关待遇标准直接结算相关门诊、住院费用。
不断拓宽异地就医备案渠道。为方便参保患者实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示范区综合办公室创新服务方式、简化备案流程、拓宽备案渠道,参保人员可通过“国务院客户端”“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内蒙古12333网站及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经办窗口等服务渠道进行申请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备案成功即可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多途径宣传,提高政策知晓率。示范区综办将异地就医备案的流程、方式、途径等内容印发成册,在政务服务中心、定点医药机构张贴和发放;同时灵活运用微信公众号、官网、海报等多途径强化宣传深度和广度;通过加强经办人员的培训,切实提高服务能力,为异地就医参保患者答疑解难,确保异地就医患者能实现即时结算,提升结算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