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高新区城乡建设局推动主题教育走深走实 助力项目“验收即备案”

发布时间:2023-11-20 来源: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0

  

为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成果,今年以来,城乡建设局加压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工程竣工联合验收意见书》取代《竣工验收备案证》,助力项目“验收即备案”。城乡建设局以办好“一件事”为导向,协同相关单位,变“串联审批”为“并联审批”,在进一步完善竣工联合验收备案基础上,推动联合验收、并联办理,实现“验收即备案”,切实让企业“少跑腿”、数据“多跑路”。

创新模式,实行联合验收。印发《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阶段牵头协调并联管理办法(试行)》,实行一站式竣工联合验收备案,将联合验收和竣工备案合并为一个事项、一套资料、一次办理,建设单位只申请一次,联合验收和备案并联办理。同时精简联合验收事项,将供水、供电、燃气、供热、排水、通信等作为建设单位自主选择联合验收事项。

创新方式,实现“以验代备”。推行《工程竣工联合验收意见书》取代《竣工验收备案证》,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通过后,向建设单位发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意见书》,并通过审批管理系统将联合验收意见书同步推送相关部门,联合验收意见书作为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的验收合格证明材料。截至目前,内蒙古犇星化学有限公司年产15000吨毒死蜱原药(水相法)年产5000吨戊唑醇原药及年产10000吨戊唑醇中间体环氧物、年产10000吨硫酸钾建设项目(一期)、内蒙古浩普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医药农药中间体、草铵膦、阻燃剂项目(一期)、阳光花园小区5-11#楼等8个项目已实现“验收即备案”。

下一步,城乡建设局将结合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减少企业跑腿次数,降低业务办理成本,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不断探索新途径,打造新亮点,用有深度、有力度、有温度的改革创新举措提升企业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