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药品化妆品质量安全监管 督促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阿拉善高新区(乌斯太镇)平安建设办公室开展“五一”节前药品、化妆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

发布时间:2024-04-28 浏览次数:0

  

为切实做好“五一”节日期间药品、化妆品安全风险防范工作,有效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切实保障高新区、示范区群众用药用妆安全,阿拉善高新区(乌斯太镇)平安建设办公室扎实开展“五一”节前药品、化妆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督促辖区经营使用单位严格落实药品化妆品安全主体责任,及时排查隐患,确保药化监管领域安全平稳。

一是开展药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重点对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购进渠道是否合法,票据、资质等是否齐全,药品贮藏条件是否符合要求,是否经营使用过期失效药品,是否按规定销售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等情况进行检查。

二是开展化妆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经营使用单位是否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是否索取供货商资质和票据,是否经营使用过期、无中文标签、无批准文号不合格化妆品和国家明令停止销售的假冒化妆品等。同时,指导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运用化妆品监管APP查验销售使用的化妆品合法性。

三是开展诚信经营普法宣传。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结合相关法律法规,现场解答从业人员提出的疑问,指导经营使用单位防范消除安全隐患。督促从业人员认真学习药品化妆品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加强经营使用管理,提升守法意识,诚信经营。

截至目前,共检查药品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23家次,现场检查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下一步,阿拉善高新区(乌斯太镇)平安建设办公室将持续加强重点区域、重点药化品种的质量安全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高新区、示范区群众节日期间用药用妆安全。